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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作者:智能仓储 2025-05-30 18:00:58

【导语】5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强调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通知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规划统筹,确保绿电直连项目有序进行,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新能源方案,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需规划备案。项目需编制整体化方案,评估系统风险与安全,接入电压等级有限制,必要时需专项评估以确保电网安全。项目需统一建设,同步投产。

两部门: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5月3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规划统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电直连项目的统筹规划,确保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fā)电(diàn)规(guī)模(mó)计(jì)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yuán)发(fā)电开发建设方案,用电负荷规模应有依据和支撑,直连线路、接入系统等按电压等级纳入省级或城市的能源电力和国土空间等规划,并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备案。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做好安全措施。

项目应编制包含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的整体化方案,以专门章节评估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并提出具体技术措施。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33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330)千伏的,应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织电网企业、项目单位等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项目应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