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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禁止新建不符合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
作者:智能仓储 2025-04-27 19:00:37

【导语】4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提出多项能源与环保新要求。其中,禁止新建不符合规定的燃煤、燃油发电机组及燃煤热电机组,并限制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同时,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并严格特种设备生产与充装标准,禁止在特定管网覆盖区新建以煤炭、重油等为燃料的供热设施,涉及河北、吉林等六省份。

国家发改委:禁止新建不符合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提出: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

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禁止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燃料的供热设施。(河北、吉林、江苏、广东、陕西、新疆)。